2022年,全省教育系统要围绕和服务迎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紧扣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的“到2026年,力争全省教育整体发展水平达到西部先进行列”目标任务,奋勇争先、狠抓落实。今年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两会”和全国教育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更高水平普及、更高质量发展、更强服务能力、更好保障条件,扎实推进教育现代化、教育强省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一)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制定教育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工作方案;组织召开座谈会、理论研讨会;组建宣讲团开展全覆盖、多层次宣讲,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原创性、系统性、学理化、学科化研究阐释,推出一批理论研究成果;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领航计划系列主题活动;推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示范基地建设;开展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席旁听工作。
3.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制度机制,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宣传,落实伟大建党精神研究重大专项;开展“四史”和形势政策教育,举办高校百场形势政策报告会,落实省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学校和到学校作形势政策报告制度。
4.实施政治素质提升计划项目。以党的二十大、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等重要会议精神为主要内容,全员轮训省属学校处科级干部;分类举办大中小学党政主要负责人示范培训和集中培训;开展民办高校举办者、党委书记、校长政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二)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
5.实施高校党建“对标争先”计划。制定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的实施意见;开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落实专项督查;完成第二批全国高校党建“双创”项目验收,选树第四批高校“一流党建”示范党组织;健全院系党组织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制度;开展发展党员质量提升行动,完善高中到大学阶段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接续培养教育的措施。
6.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制定具体措施,强化制度落实的分类指导和分步实施,坚持试点先行,“一校一策”;督促建立健全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校长办公会议(校务会议)的议事决策规则,完善协调运行机制,选好配强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完善党建工作保障机制;选树第三批“云岭红烛·育人先锋”党建工作示范学校。
7.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工作质量。开展《民办学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分工》落实情况“回头看”;严格落实民办高校党建工作积分管理制度;制定民办高校党委书记(督导专员)选派管理办法和支持党建工作的措施。推动民办中小学校落实“党建入章”要求,健全党组织参与决策和监督制度。
8.深化学习型机关和模范机关创建。扎实推进委厅机关“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主题实践活动;举办委厅领导研讨会、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论坛、云南教育大讲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教育部工作要求,整体提升机关干部能力素质。持续推进“智慧党建”,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选树“云岭红旗党支部”;完善委厅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完善党建带群建工作机制。
(三)做好意识形态和统战工作
9.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管理,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工作,指导高校筑牢“三微一端”等阵地。
10.推动学校统战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开展全省教育系统统战工作示范培训、民族宗教政策培训,做好9所高校民主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联系点试点工作,举办党外知识分子培训、高校统一战线形势政策报告,加强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引领;举办第三届大学生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答题活动,做好统一战线知识读本、宗教知识读本、宗教政策明白卡、“大学生怎样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专题教学讲义学习使用工作。
(四)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
11.建设“清廉学校”。开展高校党的政治建设具体措施落实情况自检自查;督促高校落实“一把手”监督十项措施,落实政治监督谈话、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领导干部述责述廉等制度;强化以案促改,深入开展省属学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督促学校做好巡视巡察、审计等反馈问题整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统筹开展省属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强化结果运用。
12.建设“清廉机关”。落实《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试行)》,以实际行动践行项目工作法、一线工作法、典型引路法,推动干部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机关廉洁文化阵地,举办廉政大讲坛,常态化开展纪法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家风教育;全面梳理委厅廉政风险点,持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完善廉政谈话制度,上好廉政党课,组织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抓住重大节点加强作风纪律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纪违规行为;有序推进群众评议省直机关作风活动;对4个厅直属事业单位进行内部审计,督促抓好审计指出问题整改;完善巡察工作制度,对5个厅直属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政治巡察,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五)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3.建强学校干部队伍。抓住高校党委集中换届契机,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加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力度,选优配强高校领导班子;落实“三长”进班子;通过培训、挂职、实践等方式,提升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制度,积极推进干部交流,建立后备干部和干部考察人才库;严格日常管理监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强化干部关心关爱。
二、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快完善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育人体系
(六)大力推进学校思政工作守正创新
14.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实施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进职业院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建设;举办“张桂梅思政大讲堂”,打造思政“大品牌”;以宣讲二十大精神为主题,组织全省学校书记、校长“同讲一堂思政课”;健全网络思政体系运行机制;开展“青春使命强国有我”“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等主题教育活动;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选树示范校和典型案例;规范建设管理学生社团;提升辅导员整体素质能力,建设名师工作室,选树典型人物;深化文明校园创建活动,修订文明校园创建测评体系;推动先进模范人物进校园。
15.推进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健全完善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指导委员会工作机制;开展思政课一省一策“手拉手”共建计划,实施新时代高校思政课改革创新行动计划,落实高校思政课建设标准,重点开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程,加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建设,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和革命传统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建设高校思政课省级精品课程,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学改革推广项目;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本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提升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管理水平,争取云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创建为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
16.配齐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持续督促指导高校配优建强专职思政课教师,实施高校思政课教师素质提升工程,遴选高校思政课“教学名师”,培育创建高校思政课名师工作室,实施高校思政课中青年骨干队伍建设项目和优秀青年教师团队项目;举办全省高校思政课教学比赛和思政课教师培训班暨集体备课会;举办全省中小学思政课骨干教师培训班;评选中小学“学科德育特色课堂”;开展中小学班主任、思政课教师教学基本功展示活动;遴选名班主任工作室,思政课教学创新团队,德育特色案例,思政课、课程思政示范课堂,争创国家级品牌。
(七)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果
17.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出台分学科作业设计与实施指导意见,加强学科之间作业总量的统筹和不同类型作业的统筹。督促学校“一校一策”完善作业管理办法,规范校内学生作业公示制度,严控书面作业总量。探索布置分层、弹性和个性化作业,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辅导,促进学生尽可能在学校完成书面作业。持续抓好中小学“五项管理”和考试管理、沉迷网络游戏管理。探索研究“双减”工作提升的长效措施。
18.强化校外培训监管。成立省级培训项目分类鉴别专家委员会,指导州、市、县、区成立专家组,对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进行科学辨别;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对违规培训行为严肃查处,将违规校外培训机构纳入黑名单。充分利用国家监管平台实现资金、学生、教师、课程、机构“五个管起来”,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会同有关部门出台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办法,做到全部预收费“应托管、尽托管”;出台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归口管理政策,确定部门分工和管理标准,严格审批和监管;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实施细则,严格管理校外培训教材。
19.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健全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拓宽课后服务资源渠道,利用校内外资源开展丰富多彩的科普、文体、艺术、劳动、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督促指导落实课后服务方案,深入开发校本课后服务项目资源,切实增强课后服务的吸引力、有效性。
20.提升教育教学质量。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质量提升的实施意见》和新修订的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课程标准,组织开展义务教育新课程培训。出台义务教育各学科课堂教学基本要求,积极开展各个层面、各种形式的教学交流和教研活动。注重诊断与改进,提高学业质量监测优良率。用好国家中小学网络云平台,为学生自主学习和教师改进课堂教学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服务。探索研究“双升”工作提升的长效措施。
(八)持续落实“五育并举”要求
21.加强学校体育美育工作。启动实施学校体育美育浸润行动,组织有体育美育专业的高校,在师资、社团活动等方面帮扶县级中小学;实施师资培养补充行动,加大公费师范生中体育美育教师培养,盘活用好转岗教师、艺术工作者、优秀退役运动员等资源,推动配齐师资资源;实施教师专业发展行动,统筹国培计划等,指导各地建设体育美育学科带头人工作室、教师专业团队,加大教师培训力度;实施场地器材建设行动,结合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用好社会资源,推动场地器材配备;实施竞赛展演展示行动,组织好大中小学生各类体育和美育竞赛展演活动,完善省、州、县、校四级纵向递进、各学段横向竞争的学校体育竞赛和艺术展演展示体系;督促指导学校做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光明行动,实施好桌椅、灯光改造工程,力争儿童青少年近视率降低0.5-1个百分点。
22.加强劳动教育工作。鼓励县、乡中小学校建设劳动教育“实验田”,举办中小学劳动教育骨干教师培训班;推进职业院校劳动教育与实习实训深度融合;全面加强涉农高校耕读教育,推行大学生劳动教育与日常学习生活紧密结合,持续开展大学生劳动素养发展状况检测,选树大学生劳动教育示范校。
23.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守望云心”心理服务平台组织、宣传、服务力度;实施大学生心理健康促进计划,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专职专业教师配备;开展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工作;推动学校建立“一生一策”心理成长档案;健全筛查预警机制,及早实施科学精准干预。
(九)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4.推进学校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开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专题课,按教育部要求落实好12个课时;充实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教师队伍,选树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典型案例;创建一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学校。
25.做好民族地区人才培养工作。继续办好民族团结进步大中专示范班、省级民族高中班、迪庆州州外高中班,完成预科生培养任务;实施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
(十)全面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26.抓好民族地区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制定在民族地区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工作落实措施;持续推进中小学国家三科统编教材使用全覆盖,重点抓好高三年级使用工作。
27.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提升工程和推普助力乡村振兴计划。推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村建设,完成1万名不通国家通用语少数民族青壮年及易地搬迁群众普通话培训,实施民族地区教师普通话水平提升计划,推动教师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等级要求;推进学前学会普通话行动,落实“童语同音”计划;提升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完成1000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建设;出台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云南省实施细则;新建一批县级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点。
28.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组织第四届“云岭杯”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和经典润乡土活动;实施中国语言资源保护工程,推进国家和省级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建设。
(十一)切实加强教材建设和管理工作
29.加强教材建设。推进落实大中小学教材建设规划,开展规划指标完成情况评估;整合省情教育、安全教育、健康教育(禁毒防艾)、科技教育等专题教育资源,推进地方综合课程教材建设;推进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进教材,组织编写生态文明教育读本。
30.规范教材管理。召开全省教材工作会议;成立云南省教材选用和审定委员会、中小学教辅评议委员会,健全高校教材领导和工作机制;完善大中小学教材、中小学(幼儿园)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出台中小学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管理实施细则;加强数字教材建设与管理;开展云南省地方课程教材审核;组织幼儿园在用课程教学类资源评议审核。
三、坚定不移践行人民至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需求
(十二)普及普惠发展学前教育
31.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台云南省“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科学布局幼儿园,实施以县为单位的普惠性资源布局,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继续新建、改扩建200所幼儿园;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园治理“回头看”;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评估,指导6个县达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标准。
32.实施保教质量提升行动。推进幼小科学衔接工作,制定省一级幼儿园管理制度,对已认定的省一级幼儿园进行动态监测和不定期抽查,加强对云南省一级一等幼儿园的管理;编写、出版《云南省幼儿园一日活动教师指导用书》。
(十三)优质均衡发展义务教育
33.创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加强对创建县的指导、支持,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验交流。巩固深化中小学校结对帮扶机制,总结学区制改革、集团化办学、城乡共同体学校建设等方面典型经验,探索破解区域、城乡、校际间和软硬件发展不平衡问题的有效措施。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督导评估培训,对创建县、规划县开展过程督导,4个县申报国家督导评估。
34.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面落实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和“公民同招”,指导各地完善学校划片政策,规范报名信息采集,健全有序录取机制,确保2022年招生工作全面实现划片就近入学。深入做好随迁子女就学工作。严格落实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规定,大力推进“阳光招生”。
35.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编制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5年规划,完成年度工作任务,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规划县补短板、强弱项。
36.实施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台云南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推动特殊教育学校由义务教育阶段,向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两端延伸发展。加强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校园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和资源教室建设。开展特殊教育办学质量监测。
(十四)特色多样化发展普通高中教育
37.实施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计划。出台云南省“十四五”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促进县中与城区普通高中协调发展;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提升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力度,对接新高考;建立省级普通高中综合管理平台,规范招生录取,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规范学籍管理,落实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选课走班,指导学生科学进行生涯规划,将国家转变育人方式的要求落到实处;指导州市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推进消除大班额工作;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激发普通高中办学活力。
38.加快高中建设项目收尾工作。明确普通高中建设项目补助标准、范围等内容,压实地方责任,推进加快项目收尾,为化解普通高中大班额提供硬件基础。
(十五)统筹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振兴乡村工作
39.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印发《云南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应用“政府救助平台”控辍保学服务事项和“云南省义务教育在校学生动态管理系统”等,抓好辍学学生常态“清零”工作;修订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40.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出台“十四五”义务教育学校及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组织省属高校和附属医院做好定点产业帮扶、教育帮扶、医疗帮扶等工作,指导选派驻村工作队员;配合教育部直属高校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推进在滇帮扶部属高校一对一帮扶省内本科高校;推进“东西部协作教育项目”和“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继续做好农村基层干部学历“双提升”工程,培养一批扎根农村、服务农业的基层管理干部;健全委厅定点联系重点帮扶县机制,调整完善任务分工,健全完善工作制度。
(十六)促进高校毕业生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41.实施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建立“三好三实”责任体系,实现就业指导服务“八个全覆盖”;制定高校毕业生就业责任清单,用好24365等就业平台,提升就业岗位推送精准度;实施宏志助航计划;评选就业创业典型案例和示范人物;保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大局总体稳定。
42.规范就业统计工作。建设智慧就业平台;加强就业统计工作培训与核查,建立就业统计实名责任制;健全常态化核查机制和就业数据预警及提醒等工作机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善就业与招生、专业评价、办学水平评估等联动机制,强化就业数据的反馈作用。
四、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十七)推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
43.加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做好“双高”“双优”引领,全面落实《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十四五”职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稳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继续支持3所国家级“双高”院校建设,做好5所学校和15个专业群省级“双高”建设;遴选30个省级优质中职学校和50个优质专业群;探索技工院校与职业院校的融合发展。
44.推进园区引领工程。推动各州市职教园区综合改革,采取合并、兼并、托管、集团化办学等措施整合区域职业教育资源;继续推进县级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工作;推进省级职教园区筹建,努力打造为产教融合示范园区。
45.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遴选一批省级示范性职教集团和示范性实训基地;稳步推进“1+X”证书试点工作;扩大中国特色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规模;支持并推动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共管产权清晰的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产业学院、企业学院,鼓励各类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启动建设省级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举办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职教活动周。
46.推进终身教育体系建设。推动开放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体系建设,扩大资源供给,提高服务水平。办好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展社区教育实验区创建活动;继续开展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教育培训;继续开展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培训工作。
(十八)实施高等教育“121”工程
47.加快推动本科高校学分制改革。出台关于本科高等学校实施学分制管理的意见。推动课程中心、学生中心、教师中心形成协调发展机制;成立呈贡大学园区教学协作联盟,于年内率先实现呈贡大学园区高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推广使用“国家精品课程”和“省级精品课”,试点推动省域内高校间教学资源共享、课程互选、学分互认。通过全面推进本科高校学分制改革,形成资源整合共享,进一步聚焦人才培养,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48.实施高校本科专业“增A去D”行动。出台云南省本科高校专业“增A去D”规划建设指导方案;开展第四轮本科专业综合评价;遴选一批一流专业和符合“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要求的新兴专业加强建设,淘汰落后专业。通过统筹优化本科专业结构,主动服务国家和云南省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调整。
49.实施“1+1+N”双一流建设行动。出台《云南省深入推进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实施意见》;推动云南大学“双一流”大学建设、支持昆明理工大学“双一流”创建;推进省内其他高校创建一流大学、一流学科,实施云南省“一流学科”建设计划,遴选建设一批省内一流学科,即:面向基础学科设立“基础学科提升”计划,紧密结合云南省“三个定位”,围绕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重大需求,设立“特色学科建设”计划,结合新兴交叉学科设立“新学科培育”计划,引导、激励、扶持学科发展,重点支持建设3-5个一流学科,争创世界一流。
50.着力提升高校现代化治理能力。出台本科高校提升现代化治理能力实施方案。为本科高校研究提出“一校一策”发展计划;指导学校进一步修订完善大学章程,健全办学自主权运行机制和监督机制;探索实行高校人员总量管理,进一步扩大高校用人自主权;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探索高校教师共培共享共用机制,率先在呈贡大学园区试点推动教师的互聘互认;推动高校图书资源、大型教学仪器设备和数字化资源共享;完善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对学科专业带头人、突出贡献科研人员的激励力度;完善高校内部监测和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在重大项目、重点学科建设发展的有效统筹和内控制度;通过建立“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不断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加快建设有特色、高质量本科高等教育提供保障。
(十九)提升高等教育服务创新发展能力
51.加快推动新时代高等教育育人质量提升。出台新时代振兴云南高等教育实施方案;深入推进实施课程思政示范建设项目,促进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有效融合与良性互动;实施卓越拔尖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新时代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实施高水平应用型地方本科高校建设计划,遴选3-5所应用型地方本科高校开展一流建设单位试点,重点打造一批应用能力强、社会贡献度高的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打造一批现代产业学院、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虚拟教研室、专业特色学院,加快培养经济社会发展紧缺人才;出台云南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举措,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通过全省本科高等教育发展振兴,着力培养适应国家和云南发展需求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52.实施研究生招生规模增量项目。积极争取教育部支持,扩大博士、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
53.推进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全面落实《云南省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实施方案》;完善学科布局,开展新一轮博士硕士授权审核省级培育建设工作,并完成中期检查;完成大理大学、云南警官学院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加强建设工作中期检查;逐步调整培养结构,稳步发展学术学位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工作,鼓励研究生留滇就业创业,在原有研究生质量体系工作的基础上,遴选建设一批产教融合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强化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建立省、校二级导师培训机制。
54.提升高校科研创新能力和科研攻关能力。围绕云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产业需求,针对关键技术中的瓶颈问题和关键科学问题,实施高水平科研平台、科技创新团队培育建设计划,评选建设一批厅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创新团队、协同创新中心和智库,积极推进各高校参与省实验室等重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实施教育厅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印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基础研究若干措施的通知》,通过建强学科、优化平台项目、壮大人才队伍、推动机制改革,提升我省高等学校基础研究和科技创新能力,增强高校科研对地方经济贡献度和服务能力;加强科研诚信教育,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二十)深化部省、省校合作
55.推动签订部省战略合作、省校合作协议。推动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动省人民政府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20所左右部属高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56.用好西南联大宝贵资源。与北大、清华、南开等国内一流院校加强合作,搭建高水平合作共建平台,争取在研究生教育、科学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引、学科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五、持续深化教育改革开放,不断增强教育发展活力和动力
(二十一)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57.抓好《云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落地落实工作。修订完善《云南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开展学生体质和视力监测;探索开展“1+X”证书试点工作,扩大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规模;持续开展本科专业综合评价,推进相关专业行业认证;落实高校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制度,将联系基层一线工作情况纳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开展学士、硕士、博士论文抽检;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58.优化高等学校资源配置。全面完成独立学院转设工作;启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升格普通本科、高职(专科)学校升格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工作;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按高校设置程序纳入《云南省“十四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升格为高等职业学校,探索技工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路径;完成玉溪职业技术学院、昭通职业学院、保山职业学院3所新设置高职院校组建工作,2022年实现招生。
(二十二)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
59.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出台《云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布和解读,加快配套文件研究及出台,稳步推进组织实施;持续做好高考加分改革宣传引导工作,保障改革举措平稳落地;积极推进高职院校春季考试招生改革,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评价方式。
60.加强考试规范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改进考试方式,强化监督管理,优化宣传服务,规范普通高校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通过实施“高考护航”“研考护航”等专项行动,确保各项招生考试安全平稳。
61.推进中考改革落地。平稳有序组织实施好生物学科目实验操作考试以及地理、生物笔试等,做好2023年英语听力口语考试准备;认真落实《云南省初中学生劳动教育综合评价方案(试行)》。
(二十三)稳健推进教育对外开放
62.提高教育外事管理水平。推动高校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外事工作机制,完善外事管理制度,加强学校教育外事工作集中管理。
63.实施“留学云南”计划。制定印发《云南省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规定》,推进各学段外国留学生工作规范化管理全覆盖;明确省政府奖学金资助标准,做好疫情常态化背景下的政府奖学金工作,吸引周边国家优秀留学生来滇留学;组织开展来滇留学质量监督和评估,推动高校完善来滇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高来滇留学教育质量。
64.提升教育“走出去”质效。做好汉语国际教育工作,组织高校聚焦薄弱学科专业,实施好各类国家公派和地方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大力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高层次人才。
(二十四)加强智慧教育建设
65.建设“互联网+教育”教育支撑环境。开展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云网端安”一体化发展。持续开展全省大中小学教育专网全覆盖建设,推进教育专网进幼儿园、到家庭,实现全省“一张网”目标;整合各地已有数据中心,通过混合云模式建设全省教育云,支持教育业务上“云”;实施智慧校园建设;加强教育行业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建立教育行业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系统,建设教育系统密码基础设施和支撑平台;建立在线教育资源及服务、信息化产品的审核选用制度。
66.推动线上线下教育融合应用。建设全省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汇聚国家及各地优质资源;普及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实现网络学习空间全覆盖;整合各级各类教育数字资源,推进我省基础数字资源库建设;完善“三个课堂”应用支撑和服务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应用;实施智慧作业工程。服务学生发展兴趣特长需求,支持学校开展STEAM教育、机器人编程等课程和活动。
67.建设教育治理服务体系。建立教育数据应用标准规范,优化整合信息系统,构建统一入口、统一基础数据和统一用户的基础框架,实现统一管理;建设教育治理公共服务平台,开发教育教学管理、协同办公和综合数据管理等应用;完善教育基础数据库,建设教育数据资源目录,建立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制度,促进数据有序流动。
(二十五)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68.修订高校章程。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完成83所高校章程修订工作,推进学校制度体系更加健全,治理结构更加完备。
69.开展法治教育。落实全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使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相关法的学习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70.加强教育立法。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会同相关部门协同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学校提升家庭教育指导能力;推动《云南省学校安全条例》修订工作,进一步明确政府部门、学校、社会、学生和家长在学校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建立学校安全事故调解机制,依法解决纠纷;推动《云南省职业教育条例》修订工作,将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
71.深化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合法性审查;推进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标准化、便捷化建设。
(二十六)规范支持民办教育发展
72.推进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完善民办教育分类管理措施,总结整改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存在问题,全面完成民办学校分类管理工作。
73.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稳慎推进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稳妥推进“公参民”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治理,督促指导各地、有关学校制定并落实“一县一策”“一校一策”,加强部门联动,积极推进招生入学、教师队伍稳定、风险防控等工作。
74.持续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督导《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执行落实情况;开展民办高校办学情况实地评估;依法严肃查处违规办学行为,抓好典型案例的通报和督促整改,形成警示震慑。
六、筑牢安全防线,提升教育发展保障水平
(二十七)维护好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局面
75.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工作。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统筹开展大中小学国家安全教育,扎实推进“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安全生产、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反恐反邪、消防等进校园系列宣传活动;提升“云上学安”安全教育公益平台的覆盖面,试点推行安全教育进“课后服务”,整合资源推进安全体验教室建设,分类举办安全管理业务能力培训班,全面提升学校师生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76.深入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标落实教育部、公安部“三年行动计划”,确保全省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12月前完成封闭化管理、专职保安和“护学岗”配备、一键式报警和视频监控安装与联网100%达标任务;持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联合开展防溺水、交通、食品和学生个人极端事故专项治理工作;完善校园安全法治建设,完善校园安全事故追责问责机制;积极推广风险防控“保险+服务”前置模式,努力提升“三防”建设,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77.着力提升学校后勤服务保障能力。持续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推行学生食堂“六T”管理模式,试点推进学生宿舍“六T”管理模式,支持学校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等试点工作,依托832平台推进“农校对接”联合采购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78.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和卫生工作。梳理、查找、补齐教育系统和学校疫情防控的短板、漏洞;指导学校精准施策,科学安排开学、放假,加强校门管控,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守好“校园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推进教育系统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云南行动;打好教育系统第五轮禁毒防艾人民战争。
(二十八)提高教育投入经费保障水平
79.确保“两个只增不减”政策落实。完善政府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机制,强化地方政府责任,整治拖欠缓拨教育经费问题,落实各级各类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做好教育领域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加强教育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建设项目库。
80.持续推动公办高校化债工作。推进低效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督促高校实施好“一校一策”化债方案;出台《云南省公办高等学校债务管理办法》,确保完成年度高校化债任务。
(二十九)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81.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教育部党组《关于完善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体制机制的指导意见》、省委教育工委等十四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强党对高校教师工作的领导,发挥高校党委教师工作部作用;持续开展师德教育,严肃查处师德师风案件,通报一批师德失范典型案例,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
82.深化教师队伍管理改革。建立教师编制“省管校用”对口帮扶机制,省内优质高中组团式对口帮扶57个国家级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中学,提高其教学水平、教科研水平、学校管理水平、育人水平;129个县市区完成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均衡配置教师资源;16个州市完成基础教育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打造一支高素质校长及其后备队伍。
83.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做好优师专项和公费师范生计划申报、考生招录、院校培养工作;组织开展2022年本科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探索省州县三级教师发展中心体系建设;统筹规划中小学教师培训,实施国培计划、“万名校长培训计划”、义务教育青年教师培训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能力提升计划,加强高校新进教师专业化培训;发挥省内师范院校的优势,分区域承担州市和县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任务;遴选培养80名左右教学名师,选派高层次人才赴国内外研修访学。
84.保障教师待遇。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规定,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组织2022年优秀乡村教师评选表彰,开展第38个教师节庆祝系列活动;发布进中小学校事项清单,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三十)强化教育督导工作
85.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体系。做好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和满意度调查;启动州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继续开展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
86.开展学校综合督导评估。组织开展省级现代教育示范学校(幼儿园)和一级一等、二等高完中、一级一等幼儿园的评估认定;完成国家第一轮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开展新一轮本科院校审核评估、高等职业院校适应社会需求能力评估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评估。
87.开展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抓好2020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报告解读和问题整改;制定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云南省实施方案,做好监测培训,组织开展监测。
88.开展重点工作综合督导。及时督办重大教育突发事件;开展春季、秋季学期重点工作综合督导,督促各地切实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收入“不低于”,把“双减”“五项管理”“控辍保学”等落实情况作为督导重点工作。
(三十一)营造教育良好发展氛围
89.强化宣传引导。牢牢把握教育发展主旋律,把宣传工作纳入教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充分发挥省教育宣传中心作用,用好“官网”“官微”等平台阵地,持续做好张桂梅、朱有勇等先进典型学习宣传工作;加大对优秀乡村教师的宣传力度,制作优秀乡村教师先进事迹宣传片,在云南电视台等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讲好西南联大故事;组织教育新闻采编人员业务培训,协调云南广播电视台、云南日报等媒体设置各种形式的教育专栏(频道),努力构建教育大宣传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