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推荐云南省、丽江市2022年 “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1-18 点击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丽江市妇女联合会、丽江市文明办《关于做好2022年云南省、丽江市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和复查工作的通知》(丽妇发〔2022〕2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云南省、丽江市绿色家庭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丽妇发〔2022〕3号)文件精神,将我校2022年“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一)最美家庭

省教育系统名额为:云南省最美家庭1户。由市妇联审核后推荐省妇联参与评选。推荐参与评选的省级最美家庭,须获得过市级“文明家庭”或“最美家庭”或“五好家庭”荣誉。

市级名额不限,凡户籍或在丽江连续居住2年及以上,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记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均可报参评。

(二)绿色家庭

省级名额为:云南省绿色家庭 1名,由市妇联、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后推荐省妇联参与评选。推荐参与评选的省级绿色家庭,须获得过市级“绿色家庭”荣誉。市级名额不限,按照《云南省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城镇)》《云南省绿 色家庭创建标准( 农村)》《丽江市绿色家庭创建标准 (城镇)》《丽江市绿色家庭创建标准(农村)》(详见附件1、附件2、附件4、附件5),对符合创建条件要求的家庭,进行好中选优推荐。

(三) 丽江市优秀“家风家训”家庭征集活动名额不限,择优评选。

二、推荐条件

详见办公系统附件。

三、推荐程序

1.个人自愿申报。 各学院、各部门组织教职工自愿申报,申报“最美家庭”填写《2022年云南省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1) 、《2022年丽江市最美家庭推荐表》(附件2)和2000字以内的家庭事迹文档,提供3张与推荐主题有关的家庭生活电子版照片。申报云南省最美家庭请于2月10日前报校妇联;申报丽江市最美家庭请于5月23日前报校妇联。
申报“绿色家庭”填写《2022年云南省绿色家庭推荐表》(附件3) 、《2022年丽江市绿色家庭推荐表》(附件6)和2000字以内的家庭事迹,开展绿色生活照片3张、家庭合影1张,可条件的可提供3分钟左右的家庭短视频资料,于2月10日下午17:00前交校妇联。

2.确定推荐家庭。校妇联执委会成员根据推荐情况,讨论推荐“2022年度云南省最美家庭”、“2022年度丽江市最美家庭”、“2022年度云南省绿色家庭”、“2022年度丽江市绿色家庭”建议名单;建议名单报学校领导,经同意后,在校内公示。

3.上报省教育工委。2月13日前将相关申报材料一并上报省、市妇联。

四、提交材料

详见办公系统附件。

联系人:张丽丹,电话:18608879153,电子邮箱:812073787@QQ.COM

妇女联合会
2022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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